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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ails  |  医学实验中心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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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

医学实验中心财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医学实验中心财务的管理,规范收、支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收费主要包括大型仪器使用、实验动物、动物实验及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等四个方面,支出主要包括仪器设备及维修维护,试剂耗材、办公用品和零配件,实验动物及饲料垫料笼具等。

一、 大型仪器收费管理办法

1. 大型仪器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实施开放共享收费制度,所有测试服务费均按学校财务规定缴纳到财务处指定账户上,统一管理。

2. 大型仪器使用收费价格分校内和校外两个标准。通过大型仪器共享平台课题组预约信息区别校内和校外。

3. 大型仪器使用收费必须据实结算,不得预收、预转。

4. 校内人员使用大型仪器原则上必须通过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线上缴费,特殊情况可使用内部转账的形式缴费。

5. 校外人员使用大型仪器可通过对公转账或预借发票的形式缴费。缴费人员须准确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包括(1) 户名(收款单位/个人);(2) 纳税人识别号;(3).银行账户信息:账号,开户银行,地址,电话等),正确留存经办人的电话和电子邮箱用于接收电子发票信息。

二、实验动物收费管理办法

1. 校内人员购买实验动物原则上必须通过内部转账的形式缴费。根据学校及国家有关科研经费严禁转移预存之规定,内部转账时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控制转账金额(最大转账金额不超过5万元)及动物代养时限(最长时限不超过12个月),转账成功即视为已预订动物,后续未领动物则转为代养,根据实验动物繁殖、生长周期及饲养成本,超过时限(转账成功之日起1年内)视为已领用完。

2. 校内转账时须在转账事由一栏准确填写要购买的动物种类、级别和数量,正确填写部门代码和项目代码,同时确保项目经费充足。非个人经费需所在学院确认并盖章。

3. 校外人员购买实验动物可在动物中心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缴费以及学校财务处现场缴费,也可通过单位对公转账的形式缴费,若通过单位转账的形式缴费,必须持其单位财务转账凭证方可领取动物,财务处现场缴费者持缴费发票领取动物。

4. 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方式及单位对公转账缴纳动物款的人员,须准确填写单位开票信息(包括⑴.纳税人识别号;⑵.银行账户信息:户名(收款人),账号,开户银行,地址,电话等),正确留存经办人的电话和电子邮箱用于接收电子发票信息。

5. 实验动物及饲料等收费价格分校内和校外两个标准,校内转账者执行校内价格标准,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缴费在出示本人校园卡且以本人姓名为抬头开具发票者按照校内价格标准执行,否则一律按校外价格标准执行。

三、动物实验收费管理办法

1. 动物实验室使用依据兰州大学收费标准,分校内和校外两个标准(兰州大学各学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和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属于校内单位,其他属于校外单位);具体使用费用根据实际动物实验室使用期限、动物数量及进入次数等确定金额。

2. 校内人员使用动物实验室原则上必须通过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线上缴费或内部转账的形式缴费。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和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与兰州大学有独立的财务系统,大多医院的课题组没有兰州大学的财务账号,可通过对公转账或借发票的形式缴费。

3. 校内人员内部转账时正确填写部门代码和项目代码,同时确保项目经费充足。非个人经费需所在学院确认并盖章。

4. 校外人员使用动物实验室可通过对公转账或借发票的形式缴费。缴费人员须准确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包括(1) 户名(收款单位/个人);(2) 纳税人识别号;(3).银行账户信息:账号,开户银行,地址,电话等),正确留存经办人的电话和电子邮箱用于接收电子发票信息。

5. 为动物饲养量大且饲养时间长的课题组提供承包笼架的服务,一副笼架费用为4.5万元/年。

6. 调整c57小鼠的饲料垫料及饲育费用为0.8元/只.天(原1.5元/只.天),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原因:C57小鼠产仔数少,生产困难,但其属于生产环节,动物使用的学生只是使用,不涉及生产困难或多费饲料等,其吃,喝,用料均与其他品系小鼠相似,故调整使用费用与其他小鼠相同:0.8元/只.天]。

根据学校财务政策“应收尽收”之规定,凡是已拖欠仪器使用费或实验动物费或动物实验费用的单位及个人,将暂停该人员的各种服务并书面送达缴费通知书,限期完成缴费,逾期将通过财务处从部门经费和个人工资中扣除。

四、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收费管理办法

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收费严格执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和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的批复,实行专款专用。

中心的财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的支出均需通过医学实验中心办公会讨论决定。

五、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